1、咨询公司根据委托要求派咨询老师到企业进行前期初访,洽谈咨询方式、咨询费用,并签订合同。
2、委托方按合同支付咨询费用。咨询费可一次交齐,也可按咨询阶段分期交付,具体交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。
3、收到咨询费后或根据双方的协议,咨询公司派遣咨询老师开始工作。
4、每项合同的实施均由咨询公司派遣的咨询老师负责,并咨询老师熟悉被咨询企业的产品标准、工艺和检验标准。
5、咨询老师在在开展工作前应按合同及咨询内容,制定出咨询工作计划,提供给委托方认可,并根据咨询工作计划制定出阶段咨询计划,由委托方协助实施并协助填写"咨询日志”。
6、为掌握咨询工作情况,咨询公司咨询部根据咨询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的向委托方寄送或传真"咨询服务满意度调查表”,由委托方填写并直接邮寄或传真至咨询公司办公室。